广东省人民政府决定废止《广东省医疗机构管理实施办法》 【粤府令第113号】
发布时间:2015-06-18 浏览次数:2511
广东省人民政府令
第 113 号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规定,2006年12月10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届106次常务会议决定废止《广东省医疗机构管理实施办法》,现予发布,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有关医疗机构管理工作,按照国务院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》执行。
省 长 :黄华华
二○○六年十二月十一日
http://www.gd.gov.cn/govpub/zfwj/zfxxgk/gz/200810/t20081006_69969.htm